根据《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涉及学生范围:
2024级学生、2024级之前可以补做毕业(学位)论文的学生。
二、论文工作时间:
1.论文题目确定时间:2026年3月9日至4月5日
2.开题报告完成时间:2026年3月9日至4月5日
3.论文撰写起止时间:2026年3月9日至5月17日
4.论文答辩预计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三、论文撰写审核要求:
1.论文题目:题目应与专业密切相关。应聚焦某一具体问题进行研究,避免题目陈旧、过大、空洞。
2.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及格式,请参阅附件1。
3.论文正文:论文内容应避免纯文字阐述,应基于研究主题,以数据(或例证)作为支撑展开论述,内容翔实、图文并茂、有理有据、层次清晰、格式规范,正文撰写字数不低于10000字。具体论文撰写的要求及格式,请详阅附件2。
4.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在齐齐哈尔大学教学管理平台分别上传论文题目、开题报告、论文、检测报告,并按步骤逐项通过论文指导教师审核。论文系统使用手册详阅附件3。齐齐哈尔大学教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s://qqhru.jxjy.chaoxing.com/login。
5.论文检测:
(1)申请学位的论文:答辩前学院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全文总相似比”合格标准为不高于30%;同时用超星大雅或维普进行AIGC检测(智能生成内容检测),AIGC检测疑似合成率合格标准为不高于40%。
(2)不申请学位的论文:答辩前学院用超星大雅进行重复率检测,“全文总相似比”合格标准为不高于30%。
四、其他相关要求:
1.毕业(学位)论文是对学生学习成果与综合素质的全面总结,也是对其知识运用能力与实践创新水平的重要检验。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遵循各项规范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论文的全部工作。
2.学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讲求学术诚信,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学位)论文。严禁一切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代写、抄袭、剽窃、伪造及篡改等行为。
3.学生与指导教师应通过系统留言板或指导教师指定的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所有上传与修改工作,包括论文题目、开题报告、论文定稿等环节,均需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进入下一阶段。
4.学生应高度重视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确保毕业(学位)论文质量。若毕业(学位)论文的成绩未达到及格水平,则不符合毕业要求,将不被允许毕业;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则不具备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5.毕业(学位)论文质量达不到要求,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学生必须遵从指导教师指导意见和审核结果,任何不服从、诋毁、侮辱指导教师的学生将被取消答辩资格。
6.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各环节工作。若未按时完成或未能有效利用指导机会,指导教师有权拒绝继续指导与审核,相应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7.论文答辩具体日期和安排另行通知。
8.本通知分别由教学点或班主任通知到学生。
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