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工作对象
2023级在籍学生。
二、毕业论文工作时间
1、论文题目确定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3月16日
2、开题报告完成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3月30日
3、毕业论文撰写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5月18日
4、毕业论文答辩时间:2025年5月24日至6月2日
三、论文撰写要求
1、论文题目:题目应与专业密切相关。应聚焦某一具体问题进行研究,避免题目陈旧、过大、空洞。
2、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及格式,请参阅附件1。
3、论文正文:论文内容应避免纯文字阐述,应基于研究主题,以数据(或例证)作为支撑展开论述,内容详实、图文并茂、有理有据、层次清晰、格式规范,正文撰写字数不低于10000字。具体论文撰写的要求及格式,请详阅附件2。
4、答辩前学院将用维普进行最终检测,重复率不超过30%的,允许答辩;重复率30%—50%的,可进行修改,修改合格后,允许答辩;重复率50%以上的取消答辩资格。申请学士学位的同学论文同时进行AIGC检测(智能生成内容检测),查重率超过40%以上取消答辩资格。
四、毕业论文系统安排
1、本学期2023级毕业论文及2023级之前学生的学位论文,使用维普系统进行论文上传修改工作,维普网址:https://vgms.fanyu.com/
2、维普系统学生具体操作见附件3。
五、相关要求
1、学生与指导教师利用维普系统站内信或指导教师要求的联系方式进行沟通,与指导教师沟通完毕通过后方可开启下一步。对于上传及修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题目、开题报告及论文定稿等环节,均须遵循严格的流程。每一阶段的工作均需经过论文指导老师的细致审核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推进至下一阶段。
2、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全面总结,是对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学生在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遵守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完成毕业论文各项工作。
3、学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讲求学术诚信,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严禁一切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代写、抄袭、剽窃、伪造及篡改等行为。
4、学生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质量。若毕业论文的成绩未达到及格水平,则不符合毕业要求,将不被允许毕业;而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则不具备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5、毕业论文质量达不到要求,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学生必须遵从指导教师指导意见和审核结果,任何不服从、诋毁、侮辱指导教师的学生将被取消答辩资格。
6、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若未能在既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任务或未能充分利用指导机会,则无法推进至后续的论文提交阶段。指导教师有权拒绝指导和审核。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将由学生自行承担。
7、2023级之前的学生,学位论文按此通知要求进行。
8、论文答辩具体日期和安排另行通知。
9、本通知事宜分别由班主任通知到学员。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