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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表时间]:2025-02-26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根据《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就2023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

通过专业岗位实践,促进理论知识与职业能力深度融合,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参加对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在籍学生。

三、实习要求

(一)实习岗位要求

实习岗位的工作内容原则上须与所学专业领域相符。

(二)时间规范要求

1. 即日起至2025年3月9日:完成实习单位自主对接。

2. 2025年3月10日-4月13日:开展连续5周在岗实习。

3. 实习期间需留存每日工作记录及佐证材料。

四、材料提交

(一)提交内容

《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实习总结报告及评定书》(含以下要件):

1.不少于2000字的实习总结报告。

2.实习单位出具学生实习评定意见。

3.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规范

1. 所有材料扫描生成连续页码的PDF文档。

2. 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专业"(例:202305001-张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提交起截止时间:2025年4月13日8:00至4月20日17:00。

4. 提交途径:通过齐齐哈尔大学教学管理平台上传,登录

五、注意事项

1.实习期间学生需注意自身安全,发生人身伤害等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

2.严禁不遵守实习时间、伪造实习材料等行为。

3.凡出现公章模糊、签字缺失、总结不符合要求、格式不符等情况,均需重新提交。

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