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历教育 >> 教学管理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表时间]:2024-11-25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为确保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秋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日程安排

本次答辩共计设有21个答辩组,答辩时间定于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期间进行。答辩形式将采取线上答辩的方式。具体答辩安排见附件1。

二、答辩流程

(一)答辩人员需向答辩老师出示个人身份证,以便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答辩人员方可进行答辩。答辩人员需手持身份证,配合答辩组进行截图留存。

(二)答辩时间10~15分钟。答辩过程由两部分组成:学生自述环节,介绍自己的姓名、所学专业、指导教师、论文题目、论文的主要内容及研究结论;回答问题环节,学生需对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答辩要求

(一)通过学院审查,允许参加答辩的学员才有资格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允许参加答辩的学员必须于11月25日前按附件1安排本人实名加入各自答辩组群,后续具体答辩时间、视频线上答辩形式及其他工作安排,通过答辩组群通知。因不加入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人承担。

(二)本人必须及时关注学院和答辩组教师的相关通知,所有答辩人员必须本人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形式参加答辩,否则后果自负。

(三)所有答辩人必须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等待核验。不能核验身份的,不允许参加本次答辩。非本人参加答辩的一经发现取消答辩资格或成绩。

(四)答辩人员必须提前准备能视频的电子设备。同时预装好答辩所需软件或程序(按答辩组要求)。提前进入答辩教师确定的视频答辩程序。除非答辩组要求,否则可不准备PPT。其他答辩要求遵从答辩组安排。

(五)由于答辩时间不确定或特殊情况临时调整答辩时间和顺序,所以答辩人员必须时时关注答辩进程,保证及时进行答辩。

(六)学生答辩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答辩时间、顺序的,需与答辩组老师沟通,经同意后方可。答辩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原因调整答辩时间和顺序。

(七)所有人必须遵守答辩纪律,服从答辩老师安排,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允许答辩学员必须保证在教学管理平台、论文最终定稿中的论文题目一致、保证论文最终定稿中的关键词规范、准确。如被授予学位以上信息将作为学位论文信息上传到学信网,因不一致、不准确,所带来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答辩学员需按要求填写《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书》(见附件2)第1页,并按照答辩组要求上交。

(三)答辩组要求论文需修改的答辩学员需认真根据答辩组意见对论文进行进一步修改,于答辩结束后两日内将论文在教学管理平台(https://qqhru.jxjy.chaoxing.com/login)学位论文板块上传。所有答辩学员如被授予学位,教学管理平台学位论文最终稿将作为省教育厅学位论文抽检时上交稿,请务必认真对待。


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