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6〕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保留我校现有的2个校外教学点,现将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设点单位名称 |
所在地区 |
合作期限 |
备注 |
1 |
黑龙江省水利学校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3年 |
保留 |
2 |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3年 |
保留 |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4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452-2742516,0452-2738345
齐齐哈尔大学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