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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校外教学点公示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表时间]:2023-01-19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为了充分发挥齐齐哈尔大学的办学优势和办学能力,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齐齐哈尔大学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联合设立哈尔滨校外教学点,与黑龙江省水利学校联合设立大庆校外教学点。

公示期:2023年1月19日--2月1日

公示异议电话:0452-2738344,13303623091

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