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齐大发字〔2014〕19号)第十三条之规定“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所学专业基本学制加2年”。结合我校各专业学制,高中起点本科专业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专升本专业最长修业年限为4.5年。
经核查,我校王春宇等65名学生即将达到最长修业年限,具体名单及预计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时间详见附件。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项“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及《齐齐哈尔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齐大发字〔2014〕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七款“学生无论何种原因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应作退学处理”之规定,学生若在最长修业期满前仍未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将按规定作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现对上述65名学生予以学籍预警,请相关学生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个人学业进度,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务必在对应最长修业期满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452-2738412
附件: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预警名单
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