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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表时间]:2026-04-23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6〕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保留我校现有的2个校外教学点,现将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设点单位名称

     所在地区

  合作期限

 备注

  1

      黑龙江省水利学校

   黑龙江省大庆市

   3年

 保留

  2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年

 保留

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4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452-2742516,0452-2738345

齐齐哈尔大学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