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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学生补做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表时间]:2025-09-09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根据《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就2023级学生补做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

通过专业岗位实践,促进理论知识与职业能力深度融合,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参加对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补做毕业实习工作的在籍学生。

三、实习要求

(一)实习岗位要求

实习岗位的工作内容原则上须与所学专业领域相符。

(二)时间规范要求

1. 即日起至2025年9月14日:完成实习准备。

2. 2025年9月15日—10月19日:开展连续5周在岗实习。

3. 实习期间需留存工作记录或工作照片等佐证材料。

四、材料提交

(一)提交内容

《齐齐哈尔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实习总结报告及评定书》(含以下要件):

1.不少于2000字的实习总结报告。

2.工作记录或工作照片等佐证材料(1~2张照片)。

3.实习单位出具学生实习评定意见。

4.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红章)。

(二)提交规范

1. 所有材料扫描生成连续页码的PDF文档。

2. 文件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专业"(例:202305001-张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提交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8:00至10月23日17:00。

4. 提交途径:通过齐齐哈尔大学教学管理平台毕业实习课程内提交上传,登录

五、注意事项

1.已经获得毕业实习成绩的学生不需要重做。

2.实习期间学生需注意自身安全,发生人身伤害等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

3.严禁不遵守实习时间、伪造实习材料等行为。

4.凡出现公章模糊、签字缺失、总结不符合要求、格式不符等情况,均需重新提交。

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