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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表时间]:2023-12-15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为保证期末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结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人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

二、考试形式

1.2023级学生本学期以下课程:大学物理、法理学、宪法、教育学、物理化学、工程力学、C语言、普通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食品毒理学、食品工程原理、数学分析采用线下授课随堂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2.其他课程采用线上形式进行考试。其中2023级线上考试采用人脸识别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线上考试操作流程》)。

三、线上考试方法:手机端登录“学习通”,进入平台“收件箱”中点击“考试通知”进行期末考试。

四、线上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2023年12月30日。

五、课程成绩:线上考试课程成绩组成为网络课程学习占50%,考试成绩占50%。线下考试课程成绩组成为线下作业占20%,网络课程学习占40%,线下考试成绩占40%。

五、考试要求

1.各位学生要充分利用平台课程中的练习题及循环练习题功能进行期末考试的准备。

2.学生必须保证本人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期末考试。

3.线上考试课程网络课程学习进度低于40%的,将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4.申请学位的学生注意学位申请条件当中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良好(80分)以上的要求。

5.各教学点、班主任将本通知传达到本班学生。

6.咨询电话:0452-2738345.

附件: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线上考试操作流程

https://special2.rhky.com/mobile/mooc/tocourse/23571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