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公布学位论文查重结果和处理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表时间]:2024-05-10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

按照《齐齐哈尔大学2024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工作通知》安排,学院对指导教师通过的学位论文定稿用维普进行了检测,现将查重结果和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查询办法:

请各位学位论文定稿通过的学员于5月11日12点前扫码查询查重结果,如不查询,影响后续工作本人自负。

二、处理意见

1、重复率50%以上的取消答辩资格,如需查重报告请及时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收件箱查询。

2、重复率30%—50%的,有且只有一次机会进行修改,并于13日早6点前将修改稿扫码上传。不按时提交的,取消答辩资格。

3、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再次检测,重复率不超过30%的允许答辩;如需查重报告请及时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收件箱查询。

12282

3、重复率不超过30%的,允许答辩;不提供查重报告。

齐齐哈尔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0日